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水十条”)明确要求:2017年底前,造纸、焦化(钢铁企业焦炉)、氮肥3个行业完成清洁化改造;制药(抗生素、维生素)、印染、制革3个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。2017年底前,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。根据各省(区、市)报送材料,截至2017年底,各地共上报需进行清洁化改造印染企业1416家。
印染行业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,目的在于减少印染加工过程中水资源的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。为切实落实《水十条》清洁化改造要求、保障公众健康,我部现将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的详细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8年6月11日至7月11日。
公示期内,欢迎社会组织、企业、个人通过信函、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,监督举报公示清单中存在清洁化改造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、清单外应报未报印染企业、印染企业存在的其他环保问题(如偷排污水、存在应淘汰取缔落后产能等)。举报信息一经核实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属于改造范围内但未上报相关信息的企业,在公示期内如实补充申报(补充申报表附后),将不再追究,公示期内仍不上报的,一经发现则按弄虚作假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生态环境部(邮编:100035)
举报电话:(010)84935398-827
(010)66556869
传真:010-66556262
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海水、饮用水、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中氮化物、硫化物的测定。
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海水、饮用水、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中氮化物、硫化物的测定。
该仪器适用于地表水、地下水、饮用水和环境水中的高锰酸盐指数的自动化分析检测,依照国标《gb 11892-89 水质 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》的方法实现无人值守式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监测,从而实现更少的工作带来更多更准确的水质分析数据。
用于测定地表水、地下水、饮用水和环境水中的氰化物、挥发酚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氨氮、化学需氧量、硫化物、总磷、总氮、硝酸盐/亚硝酸盐、六价铬等成分。
该仪器主要应用在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工业废水、饮食业油烟、焊丝、焊条、土壤和固体中含油量的测量。
主要用于测定各种水质样品中的石油类项目的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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